【精选】我喜欢三年级作文锦集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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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大家对作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作文可分为小学作文、中学作文、大学作文(论文)。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作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喜欢三年级作文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选】我喜欢三年级作文锦集5篇

我喜欢三年级作文 篇1

我喜欢很多花,但是,我最喜欢玫瑰花。

我喜欢玫瑰花,是因为它的颜色很美,有很多兄弟姐妹,有黄玫瑰、白玫瑰、紫玫瑰……当它们在一起的时候就像一个美丽的花坛。玫瑰花的茎上面有刺,它的旁边包着几朵花瓣,非常美丽动人。假如去摘一朵这样的玫瑰花,一定会被它刺到的。

玫瑰花盛开的时候可以摘一片花瓣到嘴里,会有一股清香顺着喉咙流下去。

突然,乱起了清风,玫瑰随着风飘动,如同一只小小的蝴蝶,恰似一个美丽的姑娘在空中飘着,这是多么地美丽啊!

玫瑰花代表着友情,还代表着亲情:姐姐送给妈妈一朵玫瑰花,则代表亲情,能不叫我感动吗?

玫瑰花,我喜欢你!喜欢你的美丽,更喜欢你的高贵!

我喜欢三年级作文 篇2

同学们,你们知道我最喜欢什么吗?我呀,最喜欢收集橡皮。

有一次星期天,妈妈带我去逛商场,文具柜台上摆着许多橡皮。有圆形的,有心形和正方形的,还有三角形的……等各种颜色鲜艳形状奇特的橡皮。我看着看着入神了,要是我也有那么多橡皮,将来能办个橡皮展览,那该多好啊!打这以后,我就开始收集橡皮,

每当妈妈逛商场买了橡皮带给我,我就捧在手里翻过来,翻过去总也看不够,每天晚上,我都一块一块的欣赏。

在这许许多多的橡皮中,我最喜欢的是“口红橡皮”,它命名为“口红橡皮”是因为他像“口红”。我还有一个非常可爱的“大熊猫”橡皮、枝繁叶茂的椰“椰子树”橡皮……收集橡皮,不仅丰富了我的课余生活,还给我的童年带来很多欢乐。

橡皮最重要的是帮助我把用铅笔写错的字擦得一干二净。现在三年级了,马上要升四年级了,以后会很少用它,但我现在还把她保存的好好的。留给快上学的弟弟用,所以我最喜欢橡皮。

我喜欢三年级作文 篇3

我喜欢冬天的雪花,喜欢在雪地里堆雪人·打雪仗。我喜欢看美丽的雪景,整个世界像披上了盛装。

我喜欢春天的草地,喜欢在绿茵茵的草坪上奔跑。我喜欢草地上点缀的小花,好像在绿色的毛毯上绣上几颗彩色的星星。

我喜欢秋天累累的果实,苹果像个玲珑的小灯笼。我也喜欢秋天的枫叶,红的·黄的,花花绿绿布满了整个林子,铺满了整个小路,像个五颜六色的地毯。

我喜欢夏天去溪边玩耍,喜欢踏着一块块卵石沿着溪水走去。我喜欢喝一口山间的泉水,顿时感到一阵沁人的清凉。

我喜欢早晨白茫茫的雾。隐隐约约看到远处的树木和楼房,像仙境一样。

我喜欢蓝天上的白云,它们的形状千变万化。它们时而变成一座漂亮的房子,时而变成一架飞机,时而变成一只雄鹰在天空翱翔。

我喜欢大自然,我喜欢这个多姿百态的世界!

我喜欢三年级作文 篇4

暴龙有锋利的牙齿、长长的尾巴,头的下面长着短短的手臂,背上还有一根根小短刺,长相让所有生物见了都毛骨悚然,所以我喜欢它。

我看过很多关于暴龙的书,所以我很了解它们。它们是肉食性动物,暴龙是晚白垩纪后半段最成功兽脚类恐龙类群,雄霸北美洲大陆东部。称暴龙类为恐龙中的末代皇帝再合适不过,因为暴龙类是在晚白垩纪肉食类恐龙衰落和几近灭亡后才演化出世大的体型,填补了肉食龙类留下的空白,占据了食物链顶端。化石证据显示,暴龙类是由一类较始的虚骨龙类进化而来,起源可以追溯到侏罗纪。

暴龙喜欢在阳光灿烂的大树旁下蛋,它的蛋需要十天才能孵化,不要觉得公暴龙最厉害,其实母暴龙是最厉害的,母暴龙可以秒杀公暴龙,所以公暴龙对母暴龙言听计从,母暴龙让它干什么它就干什么。暴龙身上不长毛,连汗毛都没有。它只有毛孔,但它们不出汗,只排气,就像汽车的排气管一样。暴龙是单个行动的,一般不会攻击自己的种族,还会分享自己捕到的`猎物。

我非常喜欢暴龙,你喜欢什么龙呢?也写一篇作文告诉我吧。

我喜欢三年级作文 篇5

暑假里的一天,我上完舞蹈课刚回到家,就发现妈妈买来一只小兔子。我上下打量着这位“稀客”:它有着一身浅棕色的皮毛,只有肚子和腿上的毛是白色的,两只耳朵上的皮肤几乎透明,有时警惕性地竖起来,像是时刻在接受信息似的。一双黑色的眼睛与众不同,还很会卖萌呢!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只可爱的小兔子。正巧,爸爸在听音乐,小兔子竟然跟着音乐的节拍摇头晃脑起来。就这样,我给它起名叫“乐乐”。

乐乐就此成了我们家的一员。晚上,我正陪乐乐玩儿呢!忽然,它无精打采,肚皮朝天,不蹦也不跳,我看到这幅场景吓坏了,连忙催爸爸带乐乐去宠物医院。

医生摸了摸乐乐的肚皮,又仔细查看了它的嘴巴,问我们:“平时都给小兔子吃点什么?”

“大多是新鲜的青菜。”我赶紧说道。

“没关系的,小兔子是营养不良造成的血糖低而引起的晕倒。”医生一边给乐乐注射一边说:“我现在给它输些葡萄糖,以后再喂养的时候注意营养搭配,毕竟它才一个月大。”

“啊!乐乐原来是个‘小婴儿’呀!”

我不由得对乐乐心疼起来。乐乐打完针,精神好了许多。

原来虚惊一场!这下我得好好准备乐乐的菜谱了:刚摘的豆角啦、新鲜的大白菜啦、多汁的青菜啦……这些都是乐乐的最爱。

渐渐地,乐乐越来越胖了,也越来越调皮了。早上起床,我吃惊地发现兔笼的门开了:乐乐不见了!让我看看,这个小家伙跑到哪里去了?沙发下?没有;椅子边,没有;窗户旁,没有?我急了,连忙把胡萝卜切成小丁,撒在乐乐经常出没的地方,等乐乐出现。果然,不一会儿,窗帘下好像有东西在蠕动,我蹑手蹑脚地走了过去,一看,乐乐正在津津有味地啃着胡萝卜呢!我开心地笑了。

乐乐这个调皮鬼喝水的时候更有趣呢!我去宠物市场专门买了一个饮水器,椭圆形的小杯体上连着一根真空管,乐乐刚开始不会用,后来知道了仰着脸去吸,所以一喝水就露出脖子一圈柔顺的毛,任谁见了,都忍不住想去摸一摸。

乐乐给我的生活带来了无限的欢乐,它偶尔还会给大家表演小节目:翻竿跳、直立行走、洗脸……我喜欢你,“人来疯兔”----乐乐!